一、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基本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成立所招生工作指導小組,由主持工作的副所長任組長,由辦公室主任和原所長、副所長為組員,負責對復試工作統籌協調。由工作指導小組制定復試專家選聘標準、復試命題標準,制定本所的復試錄取方案并組織實施,并對復試專家進行復試工作培訓。
我所將根據實際情況成立至少兩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專家組成,負責實施面試,其中每組有一位老師專門負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復試小組成員均為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品行端正、具有副研究員及以上職稱,并具有相關命題工作經驗。所有參與命題、復試、現場評分和錄取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均簽署承諾書和保密責任書。
三、復試名單確定
根據教育部制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復試分數線)及調劑原則,結合本所一志愿上線情況、各專業學業要求,我所將擇優遴選,采取差額復試方式,錄取復試比不低于1:1.2(一志愿考生根據實際上線人數而定)。
四、復試內容及相關要求
復試過程中主要對考生進行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核
(一)綜合素質和應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查其全面素質(專業科研能力、創新能力、邏輯能力,批判性思維能力、表達能力,想象能力等)。具體形式為口試。本項考核量化為百分制成績,滿分為100分。
(二)外語聽力與口語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聽力與口語能力的準確性、連貫性、得體性等。具體形式為口試。本項考核量化為百分制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本項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成績計算辦法:復試總成績=綜合素質和應用能力成績×0.7+外語聽力與口語能力×0.3(即復試滿分為70+30=100)。
五、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總成績按照初試成績(按百分制)*50%+復試成績*50%計算。
一志愿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調劑生:在一志愿考生錄取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設置錄取分數線合格線為總成績的及格標準(65分),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報院研招辦審核。在各專業復試結束后2天內通知考生復試結果。全院復試結束后,經過招辦復核,獲得擬錄取資格考生要注意留意研究生院官網公告,所有考生按時完成后續工作后研院將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
六、復試日期及形式
一志愿復試日期:4月7日9:00
調劑生復試日期:4月18日13:30
復試形式:根據上級復試錄取工作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2023年我所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采用現場復試形式。
七、資格審查與誠信考查
(一)在復試前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到研究生院招生辦進行資格審查,并領取復試通知書,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復試錄取或入學后一旦查證考生學籍學歷信息與復試時確認的不一致的,即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或學籍,請考生核實報考時所填信息與實際是否有出入。
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不予錄取。考生取得擬錄取資格后,被查出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隨時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取得學籍者則取消學籍。
(二)資格審查材料準備
除了我院研究生院規定的必要身份審核材料外,考生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與個人意愿提供其他補充材料原件掃描件:包括科研成果、獲獎證明,以及其他能反應研究能力與學術成果的材料。
八、調劑復試
我所接收調劑復試的一般條件為:調入專業合格生源不足;考生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統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調劑復試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調劑系統完成調劑錄取工作。
九、招生體檢
今年我院招生體檢統一于入學后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錄取前須做健康承諾,如發現期間有不誠信行為的考生將不予錄取,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的考生將取消學籍;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在一周內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學籍。
十、信息公開與社會監督
繼續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社會監督。我院按規定對復試辦法、招生計劃、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開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