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考試內容范圍說明
考試科目代碼: 考試科目名稱:海洋科學導論
考查要點:
一、地球系統與海洋科學
要求學生掌握海洋科學在地球系統科學中的地位;海洋在國防安全、防災減災、資源可持續利用和海洋裝備工作保障中的作用;認識未來海洋科學發展趨勢。
二、海底科學基礎
要求學生掌握地球圈層結構與海陸劃分的基本概念,海底地形與板塊構造學說,海洋沉積類型與成因;海底底質聲學屬性特征;海底礦產資源成因。
三、海水的物理特性與大洋的層化結構
要求學生掌握海水的主要熱學和力學性質;世界大洋的熱量與水量平衡;世界大洋溫度、鹽度、密度的分布和水團。
四、海洋環流
要求學生掌握地轉流特征及形成原因;風海流的形成規律;世界大洋環流和水團分布特征;海流的基本聲學觀測方法。
五、海洋波動
要求學生掌握波浪要素、小振幅重力波;海洋內波特點與成因;風浪和涌浪的區別及其對船舶航行安全的影響。
六、海洋潮汐
要求學生掌握潮汐現象特點與形成、控制因素;平衡潮含義與成因;潮汐動力理論。
七、海氣相互作用規律
要求學生掌握平均大氣環流、海洋上的天氣系統特征;不同尺度海氣相互作用基本特征;海洋在氣候變化中的作用;ENSO、PDO、AO、NAO等氣候波動如何影響中國近海。
八、海洋生態系統與資源可持續利用
要求學生掌握海洋生態系統概念和組成;海洋生物生產力及其調節因素;主食物鏈與微食物環;海洋生態系統對氣候變化的響應;海洋生物資源及其可持續利用;赤潮災害及其遙感監測。
九、海洋聲、光傳播及其衛星遙感應用
要求學生掌握海洋聲學特性;海洋中聲的波導傳播與反波導傳播;海洋聲學探測應用;海水中光的散射與衰減;海水透明度及其影響因素;海洋遙感主要類型與探測要素。
十、中國近海的區域海洋學
要求學生掌握水團和海洋鋒特征;海水化學要素的分布與變化;生物特征與海洋資源。
考試總分: 150分(初試)
考試方式:筆試(閉卷) 考試時間:3小時
考試題型: 名詞解釋(20分)
簡答題(50分)
綜合體(80分)
備注:不需要攜帶計算器
參考書目:
《海洋科學導論》,馮士祚等,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原文標題:哈爾濱工程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試大綱
原文鏈接:http://yzb.hrbeu.edu.cn/2020/0921/c3281a25545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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